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的通知

教秘〔2009350

各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在全面了解基地建设与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总量控制、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替补”的原则,使重点研究基地通过评估实现优胜劣汰,在动态管理中保持重点研究基地的先进性。

二、评估原则

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坚持“客观公正,标准公开,程序透明,以评促建”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予以淘汰。

三、评估内容

根据《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的规定,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1.投入情况。

2.承担项目情况。

3.研究成果情况。

4.基地管理情况。

5.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情况。

6.科研体制改革情况。

7.基地负责人情况。

四、评估办法和步骤

评估采取学校自评和专家现场评估的办法。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评。自评工作时间为20097月中旬至9月中旬。请各基地对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自评和打分,并撰写详细的自查报告,于920,报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处。评估指标体系可登陆“安徽高校社科与思政工作教育网”下载。

第二阶段:现场评估。根据各重点研究基地自评情况,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评估。现场评估安排在10-11月,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估结果

此次评估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省教育厅将根据专家评估结果,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黄牌警告,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再受理其项目申报,也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对评估为优秀、合格的基地,省教育厅将继续给予支持。

 

附件:2009年05 基地评估指标体系.doc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doc

添加者:黄剑锋 添加日期:2009-11-19 

安徽师范大学旅游规划与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