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材料及要求
(一)网上提交《结项报告书》。
项目负责人登录http://202.38.95.119/srmis/,新用户进行注册,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结项报告书》1份及电子版。
1、到财务处结算中心打印明细账单,根据明细帐单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
2、“单位财务部门意见”由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所填信息要与立项申请书的信息一致。
4、须基地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基地公章。
5、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A4纸左侧装订。
(二)最终成果1份及电子版。
1、最终成果形式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如果有研究报告,需提供单位盖章的研究报告采纳证明。
2、预期成果为论文形式的,一般项目要求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少于两篇,其中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不少于一篇;重点项目要求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不少于二篇。
3、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原件审核。
4、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
(三)填写《教育厅人文基地项目情况一览表》电子版1份。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成果必须注明“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名称、项目批号,未标注的不予承认。
(二)结项主要成果要与所研究的项目密切相关,以我校为第一产权单位公开发表,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基地项目结题须知(2016).doc
教育厅人文基地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