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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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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师范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项目结项要求

一、结项材料及要求

(一)网上提交《结项报告书》。

项目负责人登录http://202.38.95.119/srmis/,新用户进行注册,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结项报告书》1份及电子版。

1、到财务处结算中心打印明细账单,根据明细帐单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

2、“单位财务部门意见”由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所填信息要与立项申请书的信息一致。

4、须基地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基地公章。

5、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A4纸左侧装订。

(二)最终成果1份及电子版

1、最终成果形式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如果有研究报告,需提供单位盖章的研究报告采纳证明。

2、预期成果为论文形式的,一般项目要求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少于两篇,其中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不少于一篇;重点项目要求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不少于二篇。

3、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原件审核。

4、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

(三)填写《教育厅人文基地项目情况一览表》电子版1份。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成果必须注明“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名称、项目批号,未标注的不予承认。

(二)结项主要成果要与所研究的项目密切相关,以我校为第一产权单位公开发表,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基地项目结题须知(2016).doc

 教育厅人文基地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

                                                  2017年5月17日

添加者:张伟 添加日期: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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